关于高新区工业和科技类内资企业2月10日复工报备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工业和科技类内资企业: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相关工作,根据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部署,2月10日0时开始复工的工业和科技类内资企业(含1月24日-2月9日未停工企业)请向科技创新局报备。
报备说明:
1、企业复工前应认真研究各级指挥部命令,储备可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的防护物资,并按照本单位情况,结合防疫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并报我局备案,同时提交《企业复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清晰电子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
2、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复工生产的前期(暂定一个月内)实施“零报告”制度,请各企业填写《高新区企业在岗人数和重大事项零报告情况表》,并每日17:00前上报发送至电子邮箱。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3、请大连软件园、腾飞软件园、纳米大厦、集电大厦、科创大厦的各企业向所属园区或大厦管理部门报告,其余企业向科技创新局报备。
4、备案联系人

5、自2月10日起,按照《高新区复工企业整体情况表》要求对14天隔离期未满的来连返连人员进行排查,并严格按照大连市4号令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并在企业和社区登记。
6、《高新区复工企业每日疫情防控工作表》要求企业自2月10日起每日填写,并逐项做好防疫工作。
7、企业必须按照通知要求,要印制并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的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职工家中若有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返岗工作。
8、科技创新局将各工业和科技类的内资企业情况汇总后,将定期上报大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请各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排查,及时反馈,共同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2月8日
关于高新区外商投资企业2月10日复工报备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外商投资企业: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相关工作,根据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部署,2月10日0时开始复工的外商投资企业(含1月24日-2月9日未停工企业)请向投资促进局报备。
报备说明:
1、企业应复工前认真研究各级指挥部命令,储备可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的防护物资,并按照本单位情况,结合防疫工作要求,自行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并报我局备案,同时提交《外资企业复工承诺书》,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书面授权)签字后,盖单位公章,于2月12日中午12:00前将清晰电子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发送至我局联系人李珊珊lishanshan@dlhitech.com。
2、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复工生产的前期(暂定一个月内)实施“零报告”制度,请各产业园区的外资企业2月10日起每日17:00前向所属园区如大连软件园、腾飞软件园、纳米大厦等园区管理部门报告,其余外资企业每日17:00前报我局联系人高影graciegao@dlhitech.com。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3、自2月10日起,按照《高新区复工企业整体情况表》要求对14天隔离期未满的来连返连人员进行排查,并严格按照大连市4号令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并在企业和社区登记。
4、《高新区复工企业每日疫情防控工作表》要求企业自2月10日起每日填写,并逐项做好防疫工作。
5、企业必须按照通知要求,要印制并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的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职工家中若有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返岗工作。
6、投资促进局将各外资企业情况汇总后,将定期上报大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请各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排查,及时反馈,共同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
李珊珊
联系电话:0411-84821216,15040433780
邮箱:lishanshan@dlhitech.com
高影
联系电话:0411-84821226,13591350301
邮箱:graciegao@dlhitech.com
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2020年2月8日
关于大连创业园企业2月10日复工报备工作的通知
大连创业园企业: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相关工作,根据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部署,2 月 10 日 0 时开始复工的大连创业园企业(含 1 月 24 日-2 月 9 日未停工企业)请向创业中心报备。
报备说明:
1、企业应复工前认真研究各级指挥部命令,储备可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的防护物资,并按照本单位情况,结合防疫工作要求,自行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制度并报创业中心,于 2 月 9 日下午 15:00 将电子版上报创业中心,由中心汇总上报区指挥部备案;
2、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书面授权)签字后,盖单位公章,于 2 月 9日下午 15:00 前将清晰电子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发送至创业中心各楼宇联系人(创业 e 港企业发送给所在机构;公章在创业 e 港办公室的,最晚于复工当日 11 点前发送)。
3、如实填写《高新区复工企业整体情况表》,自行保存备查;自 2 月 10 日起,按照《高新区复工企业整体情况表》要求对 14 天隔离期未满的来连返连人员进行排查,并严格按照大连市 4 号令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并在企业和社区登记。
4、《高新区复工企业每日疫情防控工作表》要求企业自 2 月 10 日起每日填写,自行保存备查,并逐项做好防疫工作。企业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重大事项,及时向创业中心报告。
5、组织每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自行保存备查。
6、创业中心汇总企业情况后,将定期上报大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请各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排查,及时反馈,共同做好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
创业中心各楼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创业 e 港:王梦娜 39576181 13889471149
海外学子创业园:李恒超 84753786 13998631028
创业大厦:谷田 84457791 13942643117
三丰大厦:史鑫 81760433 13840888026
生命科学中心:李化川 39576077 13342252968
赛伯乐大厦:武铂祥 18242099699
大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