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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雏鹰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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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雏鹰申报
文章分类: 通知公告
更新日期:2020/11/10

各有关单位,高新区各企业:

为加快辽宁省企业培育壮大新动能,建立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省科技厅在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基础上,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雏鹰企业申报工作,储备一批可成长为瞪羚独角兽的科技型企业。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雏鹰企业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做好高新区2020年辽宁省雏鹰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辽宁省雏鹰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截止时间是2020年11月12日。

二、申报条件

(一)在辽宁省内注册10年以内且实地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

(二)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含);

(三)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

2.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

3.企业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或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

4.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5.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

6.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研发机构;

7.企业参加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

8.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9、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

雏鹰企业不应是各类企业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且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材料申报

企业对照上条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附件材料,并准备好相应附件资料,材料纸质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装订成册送至科技创新局(管委会731室),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kjjqfk@163.com。所有附件请压缩到一个文件上传,命名格式:企业全称+雏鹰申报(请完全按照此方式命名)

注意:申报材料电子版要求

1. 申报书(签字盖章后扫描后以pdf格式文件上报)

2. 申报书附件2信息查询两个网站均需要查询,截图打印盖章后扫描;

3. 申报书附件3-4所涉及到的税务报表、审计报表(或2019年财务报表)、2020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均需盖章后的扫描版;

4. 申报书附件等材料按照申报书附件序号编号或做成1个pdf文件(可以与申报书合并为一个文件)

5. 企业数据汇总表在以下链接中填写(无需注册)。

https://www.ebiaoge.com/biaoge/fills/TPBFED86WR/8750498275124448054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中赢、刘鹰88149916/15040636663

地  址:高新区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管委会7楼731室科技创新局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dlhitech.gov.cn/news/view_64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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