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0)255号),现组织我市相关单位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 内网改造、平台集成创新应用等4个方向,遴选-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项目须符合《2020 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
三、申报要求。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视频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18日前,报送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两化融合推进处(304室) 。我局统一推荐汇总上报工信部,工信部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联系人:王丽云,联系电话: 83646596
邮箱: jxw_ wangly@dl. gov. cn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38号
原文链接:
http://gxj.dl.gov.cn/JXWMAIN/Simplified/gongtao_details.aspx?id=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