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高新区企业
股权投融资及境内外上市奖励政策申报中
企业股权投融资奖励
扶持标准
1.对新设立或迁入企业,注册资本或募集资金实际到位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2.对区内投资机构12个月内新增区内投资额(投资期限满一年及以上)满500万元,奖励管理团队10万元,每增加300万元,奖励5万元,每家每年最高100万元;
3.对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获得融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3%、单笔融资最高100万元给予奖励。
企业境内外上市奖励
扶持标准
1.拟上市企业经备案后,根据企业情况按两种方式之一给予扶持:自签署上市辅导协议年度起连续三年扶持,资金额度参照其年度区级贡献增量(股改增加部分不计)的100%计算,上市当年不享受,五年内未上市,以上奖励资金需返还;或用三年内企业符合政策应获得的扶持资金抵扣,不足部分企业补齐。股权投资扶持,单个企业直接投资额最高2000万元,占比不超过总股本的30%;
2.首次上市后(含境外红筹上市)奖励600万元;
3.新三板挂牌最高400万元奖励,分三档,基础层100万,创新层200万元,精选层400万元。按完成股份制改造、实现挂牌两个阶段分别拨付,股改拨付50万,实现挂牌后基础层拨付50万,创新层拨付150万元,精选层拨付350万元。升级补差,转板补差;
4.借壳和异地收购,在公司办理迁入注册、税务关系后,奖励600万元;
5.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项目投资说明,按两年内年度实际投资到位金额的1%、最高100万元奖励管理团队,奖金拨付公司,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申报截止时间
12月4日
联系方式
张伟 8479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