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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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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企业职工|安全技能
文章分类: 通知公告
更新日期:2020/12/03

根据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通知,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企业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履行用工备案,并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证书颁发日期)之间在大连市内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各类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脱产安全技能培训不少于10天)、新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的各类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脱产安全技能培训不少于10天)。

二、申报材料

(一)职工个人申领安全技能培训补贴需提供材料:全程网办,不需提供材料。

(二)企业申领安全技能培训补贴需提供材料:

1.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系统打印)

2.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职工花名册(系统打印,需职工签字确认);

3.培训机构出具税务发票(如企业出资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需提供;审核部门留存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补贴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取得证书12个月内,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通过“个人办事—企业职工安全技能提升补贴”进行网上申报,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详见企业职工个人网上申请安全技能提升补贴操作指南--个人适用);企业登陆企业安全技能补贴申报系统(网址:http://124.93.240.20:7013/qywb/)进行网上申报(详见企业网上申请安全技能提升补贴操作指南--企业适用)。网上查询状态为“初审通过”后,企业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企业职工全程网办,不需到现场办理)。

2.补贴审核。各地区职业培训负责部门通过查询系统等方式审核相关材料。

3.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且信用核查无异议后,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或企业银行账户。

四、补贴标准

培训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鉴定补贴标准每人100元(证书颁发日期在2020年7月27日后,且同一准操项目通过初次鉴定的给予鉴定补贴)。

五、温馨提示

1.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所在企业统一代职工,通过信息系统或到企业经营所在地就业培训负责部门申领培训补贴,逾期不予受理。其中,对2019年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的,申领补贴的截止日期可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证书查询系统:①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应急管理部官网服务系统(https:// cx.mem.gov.cn);2019年10月份以后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也可通过扫描证书上面的二维码进行审核。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查询系统: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cnse.samr.gov.cn/Publicity/StaffResult)。

3.每人每年可享受补贴最多3次,同一准操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原文链接:

https://www.dlhitech.gov.cn/news/view_64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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