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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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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高层次人才
文章分类: 通知公告
更新日期:2021/03/25

区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来连开展创新活动,根据《大连市支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印发)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连分支机构、大型跨国企业在连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在不改变人才国籍、户籍、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形式,以契约方式与高层次人才进行合作的,均可申报资助。

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

二、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2021年3月24日—5月28日。

三、工作程序

(一)人才认定。2021年4月23日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须持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佐证材料到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申报人才认定。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进行人才认定初审、汇总后,于2021年5月12日前统一报至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核认定。

(二)组织申报。用人单位根据人才认定结果,按要求向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报送柔性引才资助申报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80186859@qq.com。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形成初审意见和资金预算报告,于2021年6月15日前报至市人社部门。

(三)审核公示。市人社部门审核申报材料,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技术创新、项目合作等实际成效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

(四)计划下达。根据公示情况,市人社部门下达资助计划,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资助资金分配方案。

(五)资金拨付。市财政部门根据资金分配方案,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给予全额补助。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相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助金支付至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由用人单位发放至高层次人才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申报材料

(一)《大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申领表》(一式二份);

(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材料;

(三)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签订的柔性引才证明材料、支付劳动报酬纳税等相关有效材料;

(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材料(复印件);

(五)技术创新、项目合作等实际成效材料。

五、申报资助标准

对柔性引进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按照技术创新、项目合作等实际成效,以及用人单位每年实际支付其税前劳动报酬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每人每年最高资助额度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六、有关要求

(一)在审批相关项目申请时,各级人社部门应查询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具体申报人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其享受该政策的审慎性参考。

(二)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申报材料、隐瞒违规行为骗取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立即纠正,停拨、追回相应资金外,将通报有关部门,纳入诚信黑名单,取消相应政策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  雪  联系电话:13604092659

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景弘博  联系电话:84369106。

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dlhitech.gov.cn/news/view_65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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