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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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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通知公告
更新日期:2023/04/03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方案等文件,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按照《辽宁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规范条件(暂行)》,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数字化车间

企业以生产对象所要求的工艺和设备为基础,以信息技术、自动化、测控技术等为手段,用数据连接车间不同单元,对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规划、管理、诊断和优化的实施单元。数字化车间应具有多个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应用场景是面向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全过程单个或多个环节,通过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实现具备特定功能和实际价值的应用。

(二)智能工厂

企业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智能装备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和智能管理决策,具备“设备互联、数据互享、系统互通、业态互融”特征,实现生产效率提高、质量效益提升、资源消耗减少、运营成本降低、环境生态友好的新型工厂。智能工厂应实现多个数字化车间的统一管理和协同生产,带动企业实现制造技术突破、工艺创新、应用场景集成和业务流程再造。


二、申报条件

(一)在辽宁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